「網上咁多人share(分享),諗住都好易整,咪買啲材料返嚟試吓,整完都覺得似模似樣,以為冇問題,點知搽到嘴都腫埋!」阿晴早前於拍賣網站購入漂白蜂蠟、有色雲母粉及橄欖油等原材料,按網上影片的教授方法自製唇膏,不料用後竟出現嚴重敏感,「交收嗰陣我見到啲材料就咁搵個透明袋裝住,已經問個賣家幾時過期,佢都答唔實,但就講到啲材料好天然,我以為冇問題咪照住試整,結果就搞成咁!」不過,阿晴亦承認在製作唇膏的過程中,僅憑「估估吓」控制溫度及分量。
事實上,現時網上大量湧現售賣自製化妝品的網店,而有關示範產品自製方式的影片於網上點擊率亦極高,製作材料及現成「自家製唇膏」亦能夠在網上商店輕易購得,但無論是原材料抑或是賣家的「自家製唇膏」,皆沒貼上標籤,買家無法得知產品或材料的成分、產地、有效日期以及用法等資料。
條例含糊 出事難追究
「依家香港未有法例要求化妝品列明成分、來源同有效日期,淨係靠政府不定期抽查樣本做檢測,有起事上嚟,消費者都唔知搵邊個追究!」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出,現有《消費品安全條例》中,有關化妝品與原材料的「安全規定」定義含糊,亦未有要求供應商必須為產品加上成分、來源及使用期限標籤,遠較歐盟及台灣等地寬鬆,倘若消費者用後出現過敏或不適,亦難以追究,認為當局有必要盡快檢討現有法例。
麥美娟又說,留意到網上愈來愈多人出售來歷及成分不明的化妝品及原材料,品質成疑,呼籲市民小心選購之餘,亦要求海關加強抽查網店貨品,「依家愈嚟愈多人喺網上買嘢或者買原材料整化妝品,海關應該與時並進!」
香港海關發言人指,根據《消費品安全條例》,任何人如進口、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,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;過去三年共接獲五十八宗化妝品及護膚品投訴,並曾提出三宗檢控。而衞生署發言人指,如化妝品及護膚品含西藥或中成藥成分,必須先註冊,才可在港銷售。